申报时间
5月3日-5月31日
创新应用内容:围绕培育智能产品、深化行业应用、构建支撑体系三个方向,支持一批创新性强、应用效果好的产品和应用项目,探索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,提升产业支撑能力,推动行业融合与创新发展。
申报要求
项目申报主体包括从事人工智能基础技术攻关、智能产品研发、行业融合应用、支撑保障服务等相关业务的企业、科研院所等单位。
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、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,申报的项目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、技术先进、应用带动作用良好,并具有一定代表性。
创新项目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(以下简称各地主管部门)、中央企业集团组织推荐。
项目内容包括3个类别,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。
各地主管部门推荐的创新应用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15个。中央企业集团推荐的创新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3个。
我部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,遴选出创新项目并建立项目库,择机予以推广和支持。
申报基础条件
项目申报单位应在深圳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,项目实施地应在深圳。
项目申报单位应为从事人工智能基础技术攻关、智能产品研发、行业融合应用、支撑保障服务等相关业务的企业、科研院所等,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、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。
项目内容包括3类9项,每个申报单位只能申报一项。项目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、技术先进、应用带动作用良好,并具有一定代表性。
申报程序及要求
项目申报:申报单位登录“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项目申报系统”完成注册,填写申报信息。
项目初审:我委将对申报信息进行初步审核,并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报送纸质材料。
项目推荐:我委将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视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,择优推荐至工信部。